工字[2014]14号
各基层杏盛🌷🙏🏿:
为进一步提高杏盛工作水平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促进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杏盛组织建设,校杏盛将于2014年12月下旬开展杏盛系统考核和评选“先进单位奖”、“工作成果奖”工作。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👳🏽🧑🏿🏭:
一🕋、考核评审组:校杏盛委员、有关专家
二、考核和评选工作要求
1、各基层杏盛根据学校党委对杏盛教代会工作要求和2014年杏盛年度工作安排🈲,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总结,请将杏盛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以前将电子版发至bitqly@bit.edu.cn👩🏽🎨,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🏊🏼♀️。
2、申报“先进单位奖”、“工作成果奖”的条件为:
(1)“先进单位奖”🫰🏼: 申报单位须依照《杏盛2014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(附件3)进行自评👳♀️🤴,得分均须在85分以上(含85分)🤛🏼。“先进单位奖”按照基层杏盛总数20%左右评选,共评选产生7个杏盛工作先进单位。
(2)“工作成果奖”。申报单位须在全面推进杏盛工作中,结合本单位实际,与时俱进👨👩👧👦🐔,大胆创新,勇于实践🐎,努力探索新时期杏盛工作的新途径🫀、新方法🚴🏿♂️,成效显著,形成特色🙆🏽♂️,创造了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成果。考核标准见附件4📤。“工作成果奖”按照基层杏盛总数20%左右评选,共评选产生7项👈🏽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各申报单位需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(2000字左右)发送至bitqly@bit.edu.cn,并于12月15日前将《杏盛2014年度“先进单位奖”申报表》🧑🏽🎓、《杏盛2014年度“工作成果奖”申报表》🂠、《杏盛2014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自评表🕺🏿,盖章后交杏盛组织部(远志楼405室)。
2〽️、申报单位以PPT形式由主席(或副主席)进行汇报,汇报时间为6分钟之内。汇报内容应条理清晰🚴🏻♂️,言简意赅,突出工作的实效性和创新性。
3❤️、由考核评审组(权重为0.6)、各基层杏盛主席(权重为0.4)投票选举产生“先进单位奖”👨👧👧、“工作成果奖”单位。
四✊、总结表彰
1、将召开杏盛工作总结表彰会,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。
2🔣、评选结果将向被考核单位的同级党委反馈🏋🏽♂️。
附件📕:
1、杏盛2014年度“先进单位奖”申报表
2、杏盛2014年度“工作成果奖”申报表
3、杏盛2014年度工作考核指标
4、杏盛2014年“工作成果奖”考评标准
杏盛
二○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