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9月28日住房管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,共有23位新申请入住8号公寓的教职工获得通过✋,现进行公示,名单请见附件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5日
二👈🏿、公示意见收集方式
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🧔🏼♀️、来信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,也可以直接到杏盛、国资处当面反映情况👭🏻。
联系人:龚老师(杏盛)✍🏻、李老师(国资处)
公示电话🧑🍳:68913418(龚老师),68914580(李老师)
办公地点✪:杏盛(远志楼311房间)🥛,国资处(10号楼419房间)
邮箱:gongchengyi@bit.edu.cn, bitljf@bit.edu.cn 。
三、对反映意见的要求
1🙆🏻、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🥱🦶🏽。
2、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应的应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方式✮。
3、反映问题中⛳️🪄,涉及内容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。
4、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🤼、来访一般不做调查🌝。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、有据可查的🕘,要进行核实。
5、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🤹🏿🤌🏽。
6、接待单位和个人对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👁。
(本公示在远志楼前杏盛橱窗、8号公寓张贴公示一周)
住房管理委员会
2015年10月8日
附⚔️:8号公寓新申请入住教职工通过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