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盛文件
工字[2016]11号
关于开展2016年“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献爱心”捐款活动的通知
各基层杏盛🪨:
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2016开展“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献爱心”捐款活动的通知》(国机计生办【2016】4号)和工信部《关于开展2016年“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献爱心”捐款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🆗,校杏盛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,组织我校教职工开展献爱心捐款活动。
请各基层杏盛把此次活动作为杏盛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把扶贫济困⌛️😂、奉献社会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,认真做好捐款活动的组织🧑🏼🎄、动员和宣传工作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各基层杏盛完成捐款工作后,于4月29日前将捐款及捐款名单送交校杏盛财务部(远志楼309室)🐦⬛,联系人:李红,电话:68913015🧑🏿🎤。校杏盛将统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书面总结和通报🏢,并按工信部要求于5月4日上报工信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。
校杏盛
2016年4月26日